2017年12月28日 發布
為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《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》(廳字〔2017〕42號),進一步完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制度,履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不良反應報告主體責任,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起草了《關于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直接報告不良反應事宜的公告(征求意見稿)》,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請于2018年1月31日前將有關意見以電子郵件形式反饋至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(藥品化妝品監管司)。
聯系人:房國棟、高 燕
電 話:010-88330838、010-88330863
傳 真:010-88330848
郵 件:yhjgs@cfda.gov.cn
附件:關于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直接報告不良反應事宜的公告(征求意見稿)
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辦公廳
2017年12月27日
附件:關于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直接報告不良反應事宜的公告(征求意見稿).doc